1.承担分院分党组和纪检组、系统单位党委和纪委、机关党委和纪委的日常工作;
  2.负责分院机关和指导、督促分院系统单位党的建设工作;
  3.负责分院系统单位党的宣传、意识形态和思想政治工作;
  4.负责推动分院系统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;
  5.负责分院系统单位科研道德、科技伦理、学风建设工作;
  6.负责分院系统单位统一战线工作;
  7.负责群团组织、体协工作;
  8.负责分院系统单位乡村振兴相关工作;
  9.负责离退休管理与服务工作;
  10.完成分院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  联系电话:024-23985416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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